(二)面试。
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,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办理聘用手续;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聘用;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聘用,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。
七、考核。
各区、市、县、自治县统计局,市级有关部门:。
举报电话:。
2、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,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形成竞争的同一类别(综合类、教育类、卫生类)拟聘人员总成绩最低分,否则不再进入下一环节。